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保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第四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维护内容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范围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系统;4、消防联动系统;5、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
系统检测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
2、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4)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5)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6)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每季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贵单位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8)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4、防火分区
(1)每周检查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等的完好情况。
(2)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5、防排烟系统
(1)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7、其它
(1)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每半年检查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三、维护标准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1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24小时内检查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四、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方式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根据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所产生的费用由贵单位承担。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维护费为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一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支付50%维保款,待维保期满后十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第七条:其它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公司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被维护方):
乙方(维护方):
一、为使甲方消防设施完好、安全、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合同法》,与乙方签订EPS应急电源维护保养合同;
二、合同所包含的EPS应急电源范围与要求;
(一)维护范围:
EPS应急电源柜体及内部器件,EPS应急电源柜体总计为方设备购买合同具体型号);本合同为运行一年期限。
(二)EPS应急电源柜的保养检查:
包括:各柜体外观检查(不包含双电源转换装置部分内容);接地线问题的检查;电池的检查放电;逆变器及主机启动检查;电流电压的组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屏的详细参见明细附表;
(三)EPS应急电源柜的单项检查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一年为六次检查,同时,EPS应急电源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给双方领导汇报,做出及时快速处理;
(四)EPS应急电源柜的检查并跟踪记录报表,双方当事人签字。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提供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工作;
(二)日常检查中,发现EPS应急电源设备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当立即书面报告通知双方领导;
(三)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修保养需用的设备存放场地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四)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做好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EPS应急电源设备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EPS应急电源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六)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EPS应急电源设备:
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性 能测 试检查;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检查结果报乙方备查;
(二)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向乙方提供故障情况报告(或电话、最好署传真资料);
(三)甲方负责正常设备看管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对于设备增加与变更时要通知乙方;
(五)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每年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乙方复查与看阅;
(六)负责督察乙方的价差维护保养工作;
(七)及时有效地配合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并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五、维保费用、履行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维保费用:
每年维护保养费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共计 按半年支付一次,并在每半年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 ;其余在第二次结清。
(三)费用承担:
1、因正常磨损或年久老化而损坏的器件由甲方负责出具费用,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和调试。
2、因甲方使用操作不当及其它甲方责任造成的零部件损坏,需更换时由甲方另行担负,乙方收相应人工费。
3、因乙方维护保养服务不到位和维修不当等乙方责任而造成的零部件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履行期限:
该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履行至 年 月 日止。
六、特殊说明:
本批次设备于x年x月采购,依据国家电池使用浅放电次数标准,本设备在运行2-3年期限的重要器件(如控制器主板、逆变器、电池等)要做设备器件更换,以保障医疗工作正常稳定用电供给。对于设备维护期内所更换器件以享受9.7折优惠收取费用。
七、法律责任: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全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EPS应急电源设备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担返修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时按质提供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可提出书面形式告诉乙方。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应付清合同期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未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及要求,被消防部门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桥式起重机实施保养服务:
1、有限公司车间内型号为: 桥式起重机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1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维修保养,不包括设备配件。如需更换配件需另行计费。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贰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叁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及材料费。
2.5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起重机编号:起重机型号: 型 数量:台载重 吨,日工作量: h/d,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年合计(人民币)¥元 ,年度起重机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 ;余下款项在每月15日之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年度服务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确认,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确认,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贰俩份,双方各执壹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________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系统名称:________系统设备维护服务。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
3.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维保总合同额:______________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小写)¥________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季度一次,全年共计四次。
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
2.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五、维保费用计算:______________
视频监控部分:
1固定镜头摄像机按每路视频信号台
2可变镜头摄像机按每路视频信号含控制信号台
3电梯摄像机按每路视频信号台
4视频显示系统按监、显视器数量计算台
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六、维护保养项目:______________
1、前端采集设备:______________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总控端系统:______________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监视器:______________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作为本合同的启动资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一期款项。
2.在合同执行六个月后________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二期款项。
3.在合同执行期满后________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三期款项。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天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的门禁管理系统进行有偿维护保养,合同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维保内容:
1、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
2、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3、系统故障的维修保障;
4、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三条、维保工作
甲方和乙方签署维保合同后,乙方按维保的数量和型号进行设备检测、贴维保标,进行检测保养。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正确使用门禁设备,减少人为损坏,及时通报设备故障及运行情况,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配合乙方及时对损坏设备进行检修;
2. 甲方应指派专管员及系统管理员协作配合,并向乙方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 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系统设备。
4.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技术员将两个月一次到现场进行例行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点由甲方系统管理员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 乙方在接到检修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培训;
4. 应甲方要求提供重大活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5. 及时向甲方通报系统运行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 甲方采购本系统设备配件需经过乙方技术及质量检测,如未通过乙方检测投入使用导致损坏影响系统设备,乙方不负维保责任:
7. 乙方提供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五条、费用负担:
1. 甲方负责上述维护保养费用? 15000 元人民币整;(明细见附表二) 由于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包括:维护保养不当、维护保养时造成系统故障)的零部件损坏、须更换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只收取维修器件成本费;
3. 乙方负责所有因维修、维护、咨询、培训所发生的人工和技术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不可抗力:
系统设备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损坏,乙方向甲方另收维修成本费;对甲方原因损坏需收维修费及设备成本费。
第、违约处罚:
如因甲方因素违约,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需支付实际使用期的维保金额;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可按情节轻重扣除维保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顺城区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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